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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23-03-16 15: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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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提到“房东”这个词儿,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但说起“车东”,可能很多人就觉得新鲜了。这两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的网络P2P租车平台悄然兴起,“车东”这个词儿也就逐渐流行起来。所谓“车东”,就是把自己的私家车出租给别人使用的车主。通过P2P租车平台,车主招租养车,闲置的私家车变身“摇钱树”;租客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更实惠的价格,租用他人的私家车,听起来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不过,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P2P租车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近日,PP租车等租车平台就在多地出现了车辆丢失、被抵押等情况,导致车主维权艰难,P2P租车模式所存在的隐患值得关注。

  一次偶然的机会,北京的王先生在网上看到广告后心动了。考虑到家里有辆价值40多万的奥迪Q3在闲置,王先生准备把车通过租车平台租出去。他觉得,有了平台作保障,不仅能有一份不错的收益,爱车的安全性也能保证。

  王先生:去年家里放了3辆车,我经常不开。偶尔发现他们这个平台很好,他们当时做的广告是零风险,百分之百赔付。我也查过他们的信息,也打过电话问过他们,如果车丢了怎么办。客服告诉我说,肯定会对车负责任的。我就觉得比较安全,就开始租了。

  在平台注册成功后,租车平台很快就来人,帮着王先生办理了后续的手续。

  王先生:我是去年12月份注册的,先把资料传到平台,然后平台有安装GPS的人来,把车辆整个照几张相,然后把GPS安装上就可以了。

  几天后,王先生就把车租了出去,并顺利拿到了爱车赚到的“第一桶金”。一周时间得到了3500元的收益,这样王先生感觉非常满意。不久,第二笔订单又过来了。

  今年年初,有租客和王先生约定,在今年1月17号到24号租他的车辆。但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这笔订单却出了问题。

  王先生:23号晚上12点多,当时天津一个抵押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有人要把车在我们这里抵押,我当时就给租客打电话,手机关机。我给他们PP租车客服打电话,告诉这个情况。第二天PP租车的人就去天津找车。这辆车不在,可能是GPS已经被拆了,就去派出所报警。

  在多方努力下,王先生终于在今年4月底找回了失控几个月的车辆。但王先生发现,车辆明显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而且还有多次违章记录。

  王先生:车身上有伤,还有当时车上5个GPS全被拆了。当时这辆车在天津的违章是扣分12分。

  上海的罗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去年底,罗先生在车辆租出去的第二天,就发现车被租赁者非法抵押,后来租车平台根据定位,在山东找到了他的车,但半年后才把车取回来。在失控的这段时间中,罗先生的车车体折损严重,车内很多东西也都丢失了。罗先生说,到现在为止,租车平台仍然没有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罗先生:这个车当时有两三万公里没保养,年检这些标志全面是假的,河北的一个牌照。当时我和(租车平台)上海的张经理沟通了,后来他电话给我,说这些东西我们不赔的,不赔我就开始维权了。

  租车收益不仅没按预期的那样收到,车辆还遭到了损坏,王先生等人的遭遇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儿——P2P租车模式的确是有风险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P2P租车模式就不可靠了呢?

  记者调查发现,与王先生有相似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尽管各大P2P租车平台都宣称拥有严格的审查和风险把控能力,但车辆丢失、被盗,以及由此引发的赔偿问题依然频发。

  今年3月,多名事故车主来到PP租车网总部,就租车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进行交涉。今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国内首例P2P汽车共享行业的诈骗案进行审判,犯罪人杨某被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不久前,PP租车联手海淀警方转战山东、吉林、河北等10个省市,打掉了4个涉嫌利用真实身份从网络平台租车抵押转卖的诈骗犯罪团伙。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认为,车辆丢失、被盗的现象在传统租车行业同样存在:

  张一兵:汽车租赁经营的一个特点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获得使用权肯定会把车放在承租人的管理控制之下,为非法分子提供了典当啊、抵押啊,转卖租赁车的可能。

  不过,在张一兵看来,尽管有便捷和经济的优点,但P2P租车平台与传统的租车行业相比,风险控制能力并不高,因此成为诈骗分子更青睐的对象。

  张一兵:主要的原因是个人的私车更便于诈骗分子拿去销赃、抵押。因为你们租赁公司去卖或者抵押的话,人家会怀疑你。如果是个人的车,容易消除对方的怀疑。第二,租赁企业一般有严格的信用审核手段,在事后如果发生车辆被骗、丢失,他有强大的租车人员和机构,能比较好地应付这种风险,个人租车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追车辆的话,租赁公司因为是追自己的车,法律关系清楚,执行力度就很大,包括公安、法院这方面的配合问题。如果平台的车丢了,谁来追?如果车主自己追,显然没有那么强的执行力。如果委托平台来追,因为平台不是车的所有人,法律关系上比较复杂,执行力上也会减弱。所以显然诈骗分子会更喜欢骗P2P平台上的车。

  但在PP租车联合创始人王嘉明看来,P2P租车模式的安全性是完全可以保障的,车主根本不用担心。

  王嘉明:从入口处,所有的用户、租客,我们会进行一个审核。我们也在接入信用评级的东西,确保所有的用户、租客在加入的时候,我们会进一步初选,评估这种高风险的人群。第二,在事中,我们会给每辆车加装我们定位的设备,设备会根据后台大数据分析进行监控,系统会自动分析进行甄别。如果有风险的话,在这个阶段是可以发现的。第三,如果出现被盗抢的恶意事件,保底的方案是,我们会有保险金可以赔付。

  虽然王嘉明认为P2P租车模式的安全性没有问题,但从私家车主们经历来看,车辆丢失后出现的纠纷,很多都没有很好地解决。王先生说,自己就没有和租车平台就赔偿问题并达成一致。下一步,他准备把受损的车卖掉。

  王先生:有很多车主,租的车找回来之后,他们心里也有阴影。他们就卖了,卖了之后再换车。

  除了车辆安全性问题,私家车接入P2P租车平台也可能面临着法律障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私家车不能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但在目前,对于私家车通过P2P租车平台,出租给他人使用来盈利的情况,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对于外界的合法性质疑,王嘉明认为,PP租车是P2P汽车共享自驾模式,不属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范畴。

  王嘉明:我们这个是裸车出租,这个不会面临政策上的影响。

  但在张一兵看来,共享自驾模式仍有触碰法律红线的嫌疑。

  张一兵:P2P租车所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和专车非常类似。两者都面对着非法经营和是否获得许可的问题。

  对于P2P租车模式的未来,张一兵认为,并不会成为比较普遍的业务模式。

  张一兵:我认为他并不是主流,无论是在国内国外。他在规模上不会超越传统的租赁企业,将来我认为也不会超越传统租赁企业,将来也不会。人们对汽车共享的服务,需要一个高质量的服务,这种私人之间的租赁,我觉得只是满足一部分对价格比较敏感的客户全。受各方面的限制,不可能成为比较普遍的业务模式。(记者刘会民)

  原标题: P2P租车“看起来很美”:风控能力存疑理赔困难重重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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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地重视程度、建设进展和配套政策都严重不平衡,当前只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这是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在10月12日召开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现场会上透露的信息。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按照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的批示,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把各项目标任务分年度分解到各地和各相关单位,按国家要求各地在明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国网、南网等企业也要有相关的五年安排和每年计划。此外,充电设施建设的全国性示范文件和标准很快就会出台。

  从“十二五”期间,我国充电设施建设就开始探索,国家层面出台了十个重点政策,涉及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奖励、电动汽车企业资质准入等方面。而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15个省市出台了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

  今年9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委又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为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吹响号角。

  马凯在关于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批示的贺辞中指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喜人,但能不能巩固和发展这个好事,能不能可持续发展,除了电池要有革命性的变革外,充电桩建设是另一项突出的短板和瓶颈,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

  “后续将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要求各个省、市发改部门、能源局在2016年3月份之前出台自己的规划,而且这个规划要和城市发展规划衔接落实到一起。”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在会上介绍说,文件还要求尽快出台相应的消防等标准,实际上已经出了20多个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还有一些标准最迟也不会超过明年年中,我们尽量会出台一些行标,要制定国标可能还有一些程序问题。此外,物业报装等问题将出台全国性的示范文件,目前已形成初稿征求意见。

  郑栅洁也表示,地方层面要积极开展充电设施基础建设和运营模式的试点示范。“我觉得经过五年的探索,现在到了加快普及的阶段。示范试点要起到一个带动作用。”

  而相关企业也将加大建设和投资力度。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杨庆介绍,公司规划到2020年建成公共快充站6100座、充电桩5.9万个,为公司经营区域368万辆电动乘用车提供公共领域充电保障。加快“四纵四横”建设,全面覆盖京津冀鲁网络,建成后将总计覆盖城市202个,高速公路3.6万公里,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青岛等重点城市建成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公共快充网络。今年开工建设快充站1888座、充电桩1.4万个,力争2016年6月底全部投产。(记者王璐)

  原标题:充电设施建设国家标准将出台鼓励地方建设和运营试点

  稿源:新华网

  作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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