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石岩)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闫芸28日在此间透露,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的正式生效实施“为期不远”。
闫芸是在当日召开的贸促会例行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态的。今年6月,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
“根据自贸区签署两个双方谈判的法定程序,签署国的文本拿到各个国家,需要履行国内法律法规程序。”闫芸说,“我们综合各方面消息来源,包括从海关和对方国家的一些渠道了解到,预计(两个自贸协定)到2015年底,最晚2016年初将正式生效。”
闫芸指出,作为面向全球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的最新成果,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程度高,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机遇,产业将拓展更多合作领域。
闫芸以中韩自贸协定为例指出,货物贸易方面,中国最终将有91%的产品对韩国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85%,同时韩国最终将有92%的产品对中国取消关税,覆盖自中国进口额的91%。协定实施后,中国的纺织服装、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企业,可以进一步降低对韩国出口成本,提高在韩市场份额。
闫芸指出,为配合协定实施,方便企业更好地使用优惠政策和工具,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完善自贸协定服务机制,创新搭建了多形式自贸协定专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实施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搭建自贸区服务网站(www.fta.ccpit.org)、开设微信公众服务账号(贸促会中韩FTA服务)、开通FTA电话咨询专线(4000100510)等;建立国际业务合作与支持平台为企业应用FTA提供保障、制作相关宣传材料展示优惠贸易政策内容和运用方法,提供办事指引等。此外,商法中心还开展了FTA优惠进万企活动,在全国各地区有计划开展自贸区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重视和强化下厂核查,一对一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
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是企业应用优惠政策的工具和享受关税减让实惠的凭证,贸促会作为国家法定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承担了为企业提供包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在内的全方位、高水平自贸协定服务职责。
闫芸表示,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还将通过完善FTA原产地证书签发服务网络、设立“FTA服务示范窗口”、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等方式,开展FTA优惠政策研究和实施交流支持,打造标准化、精品化服务,提升自贸协定服务能力与水平,积极帮助企业调整经营与市场策略,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此外,贸促会将围绕备受社会和政府部门关注的自贸区建设成效问题,发挥自身联系企业和政府的纽带与桥梁作用,积极开展企业使用FTA情况调研,科学评估FTA实施效果,代言工商,服务政府经贸管理。(完)
原标题:贸促会: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实施“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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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部分第三方网销平台,聘用无任何资质的营销人员销售保险,此次通知的“及时”下发,对这些保险销售平台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8月18日,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以后庞大的保险营销员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前提,“以后代理人资格证书将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有业内人士表示,营销员不再“持证上岗”为大量打“擦边球”运营的第三方网销保险平台提供便利,使互联网保险平台不再冒着违规的风险“顶风作案”。
今后将只登记不考试
《通知》称,根据全国人大此前对《保险法》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会表示,将尽快制定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并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通知》下发后,意味着,庞大的营销员群体将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作为展业的前提,保险公司也省去一大笔培训费用。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保险业职工人数94.17万人,较年初增加3.7万人,保险代理人员378.30万人,较年初增加53.01万人。
根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由于保险代理人具有高流动性,一般新入职保险营销人员都要经过保险公司两周入职培训,培训结束之后,参加保险协会组织的代理人资格考试后,方能“名正言顺”地展业。
取消代理人资格考试后,保险从业人员的门槛进一步降低,销售误导是否也会随之而来?
虽然取消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但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11条和第122条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
保监会同时要求地方保监局要认真督促辖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把准入关,加强风险监控。对于把关不严,造成客户投诉率、保单退保率等风险指标异常的机构,保监局应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保监会规定不再持证上岗,但在学历上有一定的限制,间接提高了销售人员的准入门槛。保监会此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管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就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的规定。
此前,《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第三方网销保险平台,大量聘用一些无任何保险销售资质的营销人员销售保险,部分平台更是短期内聚集超10万人(详见本报8月13日报道《第三方互联网平台60%高佣金招人部分没保险销售资质》)。
而此次《通知》的“及时”下发,对这些保险销售平台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使这类互联网保险平台不再冒着违规的风险“顶风作案”。
降低门槛能降低成本吗
长期以来,保险营销员因为准入门槛低、工资低、误导多、流失率高等因素饱受社会“非议”,也正因为此,保险公司历年来增员异常艰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撰写的《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有508万人加入营销员行列,同时有502万人流失。人员大量流失,造成保险业务大幅度波动,营业成本大幅度攀升。
营销员的社会形象也未得到有效改观。《证券日报》近期刊发的《暴增53万人保险营销员上半年增员创6年新高》稿件被某门户网站转载后,有2654网友进行了评论,270人进行跟帖。
位于热评榜前列的包括、“保险就是个骗局”等评论,也有部分网友为保险“正名”,但迅速被“淹没”在谩骂的跟帖中。
事实上,为提高保险从业者的形象,杜绝销售误导等违规操作,保监会此前下发了多个文件,如禁止营销员在银行销售保险、销售保险需要录音录像、电销设置黑名单、制定严格的电话回访措施等制度,但从目前实行情况来看,要改善保险从业者的形象,措施仅停留在制度层面似乎也是还不够的。证券日报见习记者苏向杲
原标题:监管松口保险营销员可以“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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