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展全市范围大规模网络“专车”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仅7月17日一天,就查获了涉嫌非法客运的车辆15辆。这次整治活动中实施的一些处罚措施引起大众关注:驾驶员相关信息会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立案查处的专车驾驶员的违法情况将被通报给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将被通报给所属街道。甚至还有媒体报道,被抓的专车要被扣12分,这些措施立刻引发不少讨论甚至是争论。昨天,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对一些措施进行了释疑,并表示没有专车被查要扣12分的说法。
查获非法客运专车三成是公车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下阶段还将对已立案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驾驶员的相关违法情况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其所属街道。
执法部门在查获的非法运营专车中,通过检查行驶证发现,三成左右的车辆是“单位的”。相关人士表示,有些专车司机就是单位的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其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暂扣3至6个月,如果单位对此毫不知情,很可能出现驾驶员无证驾驶。有些开专车人员在街道吃低保,号称“没有收入”,隐藏了自己的“专车收入”。
据介绍,通报单位和街道的措施近期就将实施,首先对使用单位车辆、并在工作时间开专车的司机进行通报。
去年底实施“1+3+10”处罚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监管处罚手段上,上海正在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于被查处的非法专车,专车司机得到的惩罚还包括驾照被扣12分等。“我们没有发布过此类消息,也没有这种处罚措施。”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对已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执法部门实施“1+3+10”的处罚措施。
实施“1+3+10”的处罚,即:每查处一辆专车非法客运,除对当事人进行1万元行政罚款和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的处罚外,并对网络平台同时进行10万元行政罚款的处罚。
去年底至今,已经查处202辆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都是按照这一标准处罚。前期,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对某专车信息服务商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下阶段将对其他专车信息服务商实施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期整治行动:上海交通执法部门近日在两大机场等交通枢纽开展禁止任何车辆使用打车软件私自载客的行动,运营车辆都必须通过排队系统在指定区域候客。
网友:通报单位不一定管用
专车被查处将被通报工作单位!此消息一出,在网络上立即引来争议。其中,一些网友持反对意见,认为交通执法部门此举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但是,也有一些网友认为此举是可行的,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需要知道其员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了解员工是否有违规兼职的情况。
“通报单位显然是法外施罚,我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妥当,缺乏法律依据。”“员工违法跟单位有什么关系?”“这属于政府部门在侵犯专车司机的隐私权吧!”“通报给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可能还有用,如果是私人企业根本没用,治标不治本。”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说。
“公司雇佣合同一般都规定不能搞第二职业,所以告知单位也是可以的。”“通报不等于处罚,公司员工违法犯罪了难道不应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不能兼职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解约条款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这能说跟单位无关吗?”“单位有权知道员工的违法犯罪情况,至于单位知道之后怎么办,那是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的。”赞同此举的网友们说。
开专车者:“风声紧,只拉熟客”
“这段时间我只敢拉熟人,也怕被抓。”上下班做专车司机的小陈这段时间有些“收敛”。他告诉记者,上个周末他看到新闻说上海在整治专车,并有通报单位等措施。“这个办法太老了,现在又不是单位什么都能管你的年代了,让人感觉很幼稚。”话虽这样说,但小陈确实有点担心“风声紧”,这段时间只拉熟客了。
据新闻晨报
“黑车”司机加入网络平台
打车软件等网络召车服务的兴起,一定程度上为部分乘客出行提供了便捷、减少了空驶率。但是,部分召车信息服务商对注册的驾驶员、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予核实,导致合法、正规的客运服务队伍中混入了“黑车”和“黑车”驾驶员,并且有部分原来在街面揽客的“黑车”司机也加入到了网络平台,从事非法客运。没有营运资质的私家车擅自参与经营活动,无论是否利用了互联网手段,其本质都涉嫌非法客运,交通执法部门将一律予以严打严处。
目前,市场上各种形式的召车APP不下十余种,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战”的弊端终将显现。一旦市场主导权由资本方掌控,利益趋导必将代替客运行业的公益性质,客运市场的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等势必下滑,不利于本市客运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交通客运市场必须秉承依法竞争、公平竞争的环境,召车信息服务商一定要切实做好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核把关,杜绝无证“黑车”混迹其中。
原标题:上海: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将全面禁用打车软件
稿源:新华网
作者:

此前有部分第三方网销平台,聘用无任何资质的营销人员销售保险,此次通知的“及时”下发,对这些保险销售平台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8月18日,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以后庞大的保险营销员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前提,“以后代理人资格证书将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有业内人士表示,营销员不再“持证上岗”为大量打“擦边球”运营的第三方网销保险平台提供便利,使互联网保险平台不再冒着违规的风险“顶风作案”。
今后将只登记不考试
《通知》称,根据全国人大此前对《保险法》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会表示,将尽快制定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并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通知》下发后,意味着,庞大的营销员群体将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作为展业的前提,保险公司也省去一大笔培训费用。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保险业职工人数94.17万人,较年初增加3.7万人,保险代理人员378.30万人,较年初增加53.01万人。
根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由于保险代理人具有高流动性,一般新入职保险营销人员都要经过保险公司两周入职培训,培训结束之后,参加保险协会组织的代理人资格考试后,方能“名正言顺”地展业。
取消代理人资格考试后,保险从业人员的门槛进一步降低,销售误导是否也会随之而来?
虽然取消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但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11条和第122条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
保监会同时要求地方保监局要认真督促辖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把准入关,加强风险监控。对于把关不严,造成客户投诉率、保单退保率等风险指标异常的机构,保监局应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保监会规定不再持证上岗,但在学历上有一定的限制,间接提高了销售人员的准入门槛。保监会此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管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就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的规定。
此前,《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第三方网销保险平台,大量聘用一些无任何保险销售资质的营销人员销售保险,部分平台更是短期内聚集超10万人(详见本报8月13日报道《第三方互联网平台60%高佣金招人部分没保险销售资质》)。
而此次《通知》的“及时”下发,对这些保险销售平台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使这类互联网保险平台不再冒着违规的风险“顶风作案”。
降低门槛能降低成本吗
长期以来,保险营销员因为准入门槛低、工资低、误导多、流失率高等因素饱受社会“非议”,也正因为此,保险公司历年来增员异常艰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撰写的《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有508万人加入营销员行列,同时有502万人流失。人员大量流失,造成保险业务大幅度波动,营业成本大幅度攀升。
营销员的社会形象也未得到有效改观。《证券日报》近期刊发的《暴增53万人保险营销员上半年增员创6年新高》稿件被某门户网站转载后,有2654网友进行了评论,270人进行跟帖。
位于热评榜前列的包括、“保险就是个骗局”等评论,也有部分网友为保险“正名”,但迅速被“淹没”在谩骂的跟帖中。
事实上,为提高保险从业者的形象,杜绝销售误导等违规操作,保监会此前下发了多个文件,如禁止营销员在银行销售保险、销售保险需要录音录像、电销设置黑名单、制定严格的电话回访措施等制度,但从目前实行情况来看,要改善保险从业者的形象,措施仅停留在制度层面似乎也是还不够的。证券日报见习记者苏向杲
原标题:监管松口保险营销员可以“无证上岗”
稿源:中新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