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对盐城、连云港、南通沿海三市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逾百个化工项目被取缔。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通报,盐城市5家化工园区通过整治关闭企业17家,取缔化工项目52个,对61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92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盐城市沿海化工园总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的固废填埋场工程已获得环保试生产手续,澳洋工业园区化工片区9000吨危废焚烧处置中心、响水生态化工园9800吨焚烧处置中心已核准试运行,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已建成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并完成升级改造。
连云港市4家化工园区通过整治关闭企业30家,取缔化工项目27个,对8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106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连云港(堆沟港)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对企业废水实施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基本完成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摸底调查。
南通市6家化工园区通过整治关闭企业15家,取缔化工项目24个,对55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163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南通6家化工园区已实现全部集中供热,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已建成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初步建成企业废气特征图谱库。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环保厅要求沿海化工园区全面整改,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保护体系,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安莹)
复星集团今日针对“原友谊集团总经理王宗南今日一审获刑18年”发表相关声明,声明称,复星集团与王宗南买房的销售行为发生在2003年,销售房价在当时市场极端低迷的环境下处于开发商市场折扣区间。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宗南在担任友谊集团总经理、联华超市董事长期间,于2001年至2006年间,伙同原联华超市总经理良威、董事张增勇、财务总监徐苓苓、人事总监道书荣(均已被判刑),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共同挪用联华超市及其下属单位公款共计1.95亿余元用于上海立鼎有限公司、上海泉润有限公司注册、验资、受让股权、参与房地产投资等经营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其中,王宗南获取非法收益计120万余元。
此外,被告人王宗南还在友谊集团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合作成立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2003年,王宗南向复星集团董事长郭某提出其父母欲购买复星集团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别墅,郭某同意。同年1月至9月间,王宗南父母以每平方米3,000元,总价208万余元的低价购得上海松江区涞亭南路两套别墅。经估价,2003年上述两套别墅的市场价与王宗南父母购房实际价格差额合计269万余元。此后,上述两套房产分别于2010年、2013年转售他人,销售得款共计1,480万元。
针对此事,复星集团发表相关声明:
1.复星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正风反腐工作。
2.复星集团从未在与友谊集团的合作中谋取过任何不当利益,也不存在王宗南给复星的利益输送。
3.王宗南买房的销售行为发生在2003年。我们认为,销售房价在当时市场极端低迷的环境下处于开发商市场折扣区间。
原标题:复兴集团回应王宗南低价购房:处于市场折扣区间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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